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自主招生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给予附加分奖励。
(一)技能竞赛获奖加分办法: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每位考生附加分奖励高不得超过10分。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中职阶段获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2.中职阶段获由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
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我院优先录取。
(二)烈士子女发,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给予20分奖励。
附加分证明材料(即获奖证书、烈士家属证等)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审核,否则我院不予以认定。同时在笔试考试当天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七)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

考核办法 (一)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件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考核总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构成。(具体的考核方案及考试大纲将于三月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自行下载详阅。) (二)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

(二)烈士子女发,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给予20分奖励。 附加分证明材料(即获奖证书、烈士家属证等)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审核,否则我院不予以认定。同时在笔试考试当天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第二十一条附加分条件: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自主招生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给予附加分奖励。 (一)技能竞赛获奖加分办法: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每位考生附加分奖励高不得超过10分。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中职阶段获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2.中职阶段获由广东

第二十条考核总分由“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附加分”构成,考试内容及分值设置如下: (一)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件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具体的考核方案及考试大纲将于三月底

(二)烈士子女发,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给予20分奖励。 附加分证明材料(即获奖证书、烈士家属证等)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审核,否则我院不予以认定。同时在笔试考试当天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第二十条考核总分由“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附加分”构成,考试内容及分值设置如下: (一)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件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具体的考核方案及考试大纲将于三月底

第二十一条附加分条件: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自主招生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给予附加分奖励。 (一)技能竞赛获奖加分办法: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每位考生附加分奖励高不得超过10分。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中职阶段获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2.中职阶段获由广东

附加分奖励办法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自主招生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给予附加分奖励。 (一)技能竞赛获奖加分办法: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每位考生附加分奖励高不得超过10分。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中职阶段获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2.中职阶段获由广东省教育厅

附加分奖励办法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自主招生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给予附加分奖励。 (一)技能竞赛获奖加分办法: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每位考生附加分奖励高不得超过10分。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中职阶段获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2.中职阶段获由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