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条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1.学院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政策、制度和纪律;

(2)负责协调网络信息管理处,保障校园招生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现场网络畅通及维护;

(2)负责监督所有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和有关考生举报情况;

(1)负责生源组织、报名、录取及咨询,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负责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单独招生录取新生名单,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1)负责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的所有程序,保证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负责协调学生处,安排青年志愿者在考试期间做好考生及家长的引导服务工作。

(1)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组考方案,并于考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5)负责各考场的巡查,考场秩序的维护,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的处理办法的制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