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通过学院预录取并经重庆市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凡是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统一于2014年9月入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第十九条性质及待遇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通过学院预录取并经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凡是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统一于2017年9月入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录取考生性质及待遇:我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于2015年9月入学,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享受统招生同等待遇。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单招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

第二十二条性质及待遇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我校预录取并经重庆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且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条件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第十九条性质及待遇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通过学院预录取并经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凡是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统一于2015年9月入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第二十三条性质及待遇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我院预录取并经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我院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我院录取且确认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条件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

(一)性质及待遇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单招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第八章其它第二十条性质及待遇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单招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高职单招院校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且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条件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

第二十条性质及待遇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单招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高职单招院校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且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条件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

第八章其它第二十条性质及待遇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单招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第十九条性质及待遇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通过学院预录取并经重庆市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凡是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统一于2014年9月入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