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印签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学院招生负责人
1、联系电话:0575-88052795,0575-88053348
2、传真:0575-88052795
3、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山阴路474号
4、邮政编码:312016
5、E-mail地址:zs@***
6、院校网址:http://www.***
7、学校招生网址:http://zs.***
8、学校招生工作负责领导:陈兴东
第十三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教育考试机构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无。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通信技术(通信线路)专业适合男生报考,其余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要求:所有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专业”,请考生谨慎填报。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新生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的学生,学院将按相关文件处理。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的,学院将作不予入学处理。
第十七条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
第十八条专业加试要求:无
第十九条具体录取方式:
1、根据各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本批次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某一位考生,首先检索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再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至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根据专业服从与否分别处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对于进档的特长考生,在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于江苏省考生,理科类考生要求选择测试科目为物理,对文科类考生要求选择测试科目为历史。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章程中所涉“我院”、“学院”等文字均指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一条我院以往的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若本章程与国家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对于招生章程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和精神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具体录取方式:1.根据招生省市相应批次招生的投档规则和我院的生源情况及投档比例所确定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某一位考生,首先检索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再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至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根据专业服从与否分别处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七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序号层次专业代码专业(类)名称选考科目数选考科目范围1高职(专科)610305电信服务与管理0不限2高职(专科)630701市场营销3技术思想政治历史3高职(专科)65010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0不限4高职(专科)610212移动应用开发3物理化学技术5高职(专科)610205软件技术3物理化学技术6高职(专科)630201金融管理3思想政治历史技术7高职(专科)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浙

第二章学院概况1.各专业学费:软件技术、光通信技术、通信技术、智能监控技术应用、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移动应用开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物联网应用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等九个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市场营销、金融管理、快递运营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等四个专业的学费为6000元/年;移动通信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的学费为7500元/年。2.住宿费:学院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共分为四个标准,分别

第二章学院概况1.各专业学费:软件技术、光通信技术、通信技术、智能监控技术应用、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移动应用开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物联网应用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等九个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市场营销、金融管理、快递运营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等四个专业的学费为6000元/年;移动通信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的学费为7500元/年。2.住宿费:学院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共分为四个标准,分别

第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学院招生负责人1、联系电话:0575-,0575-2、传真:0575-3、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山阴路474号4、邮政编码:3120165、E-mail地址:zs@6、院校网址:http://www.7、学校招生网址:http://zs.8、学校招生工作负责领导:陈兴东

第十九条具体录取方式:1、根据各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本批次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某一位考生,首先检索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再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至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根据专业服从与否分别处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浙江

第二章学院概况1.各专业学费:软件技术、光通信技术、通信技术、智能监控技术应用、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移动应用开发、物联网应用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等八个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市场营销、金融管理、快递运营管理、工商企业管理、邮政通信管理等五个专业的学费为6000元/年;移动通信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的学费为7500元/年;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

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十一条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印签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第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学院招生负责人1、联系电话:0575-,0575-2、传真:0575-3、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山阴路474号4、邮政编码:3120165、E-mail地址:zs@6、院校网址:http://www.7、学校招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