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各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本批次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某一位考生,首先检索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再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至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根据专业服从与否分别处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对于进档的特长考生,在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于江苏省考生,理科类考生要求选择测试科目为物理,对文科类考生要求选择测试科目为历史。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学院招生负责人1、联系电话:0575-,0575-2、传真:0575-3、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亭山路474号4、邮政编码:3120165、E-mail地址:zs@6、院校网址:http://www.7、学校招生网址:http://zs.8、学校招生工作负责领导:陈兴东
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十一条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印签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第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学院招生负责人1、联系电话:0575-,0575-2、传真:0575-3、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山阴路474号4、邮政编码:3120165、E-mail地址:zs@6、院校网址:http://www.7、学校招生网址
(二)录取具体方式: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生计划的专业,视情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2、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浙江
第十八条具体录取方式:1.根据招生省市相应批次招生的投档规则和我院的生源情况及投档比例所确定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某一位考生,首先检索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再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至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根据专业服从与否分别处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九条具体录取方式:1.根据浙江省2018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录取规则,对符合我院章程要求且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分专业(专业类)按总分排序,专业排序名次在学院该专业(专业类)缺额计划数以内的(含缺额计划数),予以投档;对于投档考生,学院逐一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提交录取意见。2.对于同分考生,按照浙江省2018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3.我院2018年面向浙江、福建、
第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学院招生负责人1、联系电话:0575-,0575-2、传真:0575-3、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山阴路474号4、邮政编码:3120165、E-mail地址:zs@6、院校网址:http://www.7、学校招生网址:http://zs.8、学校招生工作负责领导:陈兴东
第十九条具体录取方式:1.根据浙江省2017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录取规则,对符合我院章程要求且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分专业(专业类)按总分排序,专业排序名次在学院该专业(专业类)缺额计划数以内的(含缺额计划数),予以投档;对于投档考生,学院逐一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提交录取意见。2.对于同分考生,按照浙江省2017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3.我院2017年面向浙江、福建、
第十八条具体录取方式:1.根据招生省市相应批次招生的投档规则和我院的生源情况及投档比例所确定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某一位考生,首先检索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再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至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根据专业服从与否分别处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九条具体录取方式:1、根据各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本批次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某一位考生,首先检索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再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至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根据专业服从与否分别处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