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理科第一批次分数线15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理科第一批次分数线12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理科第一批次分数线重点线10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仅限填满六个专业志愿,且均为有效志愿的考生)。
2.本科第二批平行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二批前1000名(含)或理科二批前5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二批前1500名或浙江省理科二批前8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
(一)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571-86571616
学校网址:http://www.zcse.edu.cn/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二)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
联系电话:0571-86613520
学校网址:https://www.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
(三)浙江科技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571-85070165
学校网址:https://www.zust.edu.cn/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学院

第二十八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非浙江省生源、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高考成绩符合我校卓越学院学生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自愿申请、经过测试后进入卓越学院学习。(二)浙江省生源、一类(第一批)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1、理科超过一批线5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卓越学院;超过一批线4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除卓越学院);超过一批线3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六

第二十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并录取“理工实验班”的考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进校后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一次。(二)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进档的浙江省考生,理科一批名次号前15000名(含同分),凡一志愿报考理工实验班者,确保录取该志愿;只要考生体检不受限且满足单科限分要求,理科一批名次号前20000名(含同分)或文科一批名次号前4500名(含同分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并录取“理工实验班”的考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进校后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一次。(二)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成绩理科超过省一批线40分及以上者,学校确保考生录取在“理工实验班”;除“理工实验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英文授课班)外,高考成绩理科超过省一批线25分及以上或文科超过省一批线15分及以

第二十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理工实验班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修读专业;经济管理实验班学生可在经济管理学院范围内自主选择修读专业。(二)符合我校启新学院实验班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选拔进入启新学院经济管理、机械电子、电子信息、材料化学生物等实验班学习。(三)设立新生奖学金(须第一批次(或第一段)、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录取):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结合各科类实际录取及报到人数,学

第二十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理工实验班:要求高考成绩达省理科一批分数线50分及以上,或经认定确有一定专业特长。其中,浙江省理科一批名次号前15000名(含同分),凡一志愿报考“理工实验班”者,确保录取该志愿。按学校有关规定,“理工实验班”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修读专业。(二)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进档的浙江省考生,只要考生体检不受限且满足单科限分要求,除理工实验班、英文授课班

第二十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理工实验班:要求高考成绩达省理科一批分数线50分及以上,或经认定确有一定专业特长。其中,浙江省理科一批名次号前15000名(含同分),凡一志愿报考“理工实验班”者,确保录取该志愿。按学校有关规定,“理工实验班”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修读专业。(二)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进档的浙江省考生,只要考生体检不受限且满足单科限分要求,除理工实验班、英文授课班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并录取“理工实验班”的考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进校后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一次。(二)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成绩理科超过省一批线40分及以上者,学校确保考生录取在“理工实验班”;除“理工实验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英文授课班)外,高考成绩理科超过省一批线25分及以上或文科超过省一批线15分及以

第二十八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非浙江省生源、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高考成绩符合我校卓越学院学生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自愿申请进入卓越学院学习。(二)浙江省生源、一类(第一批)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1、理科超过重点线4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卓越学院理工班或经管班;超过重点线3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除卓越学院);超过重点线2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并录取“理工实验班”的考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进校后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一次。(二)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成绩理科超过省一批线40分及以上者,学校可确保考生录取在“理工实验班”;除“理工实验班”和英文授课班等有录取限分要求的专业外,高考成绩理科超过省一批线25分及以上或文科超过省一批线15

第二十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1.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理科第一批次分数线15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理科第一批次分数线12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理科第一批次分数线重点线10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