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版本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件一: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报名表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照片性别政治面貌邮政编码家庭详细地址高考报名序号所在中学中学入学年月毕业年月身体健康状况(注明高考体检限报结论)手机号码赛事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拟申报专业1、2、3、以上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中学推荐意见与公示情况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年月

2022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本章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件12021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附件2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赛项目与免试升学专业对照表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2018年5月起实施,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件: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面向浙江普高招生考生)专业(类)名称选考科目数选考科目范围备注电子商务0不限软件技术3物理生物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3物理地理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3物理地理技术动漫制作技术3物理地理技术会计0不限会计(信用风险管理方向)0不限税务(企业会计与税务)0不限投资与理财3思想政治生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

2022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章程本章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571-(工作日)(节假日)传真:0571-网址://zhaosheng.E-mail:zjartzb@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310053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如政策有调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下达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注: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