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专转本”选拔。

学籍管理与毕业:1、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毕业文凭和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

报名办法:1、2014年“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院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报考类别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192101会计学文史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192102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类6203经济贸易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4市场营销类192103汉语言文学(文秘)文史类6501公共事业类、6502公共管理类、6503公共服务类、6

办班地点与收费:1、“专转本”学生均安排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阳路南校区和北校区就读;2、“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3、“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教学;4、2014年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实行统一标准(13000元/生.年)。

办班地点与收费:1、“专转本”学生均安排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阳路南校区和北校区就读;2、“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3、“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教学;4、2014年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实行统一标准(13000元/生.年)。

1、2014年“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院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报考类别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192101会计学文史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192102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类6203经济贸易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4市场营销类192103汉语言文学(文秘)文史类6501公共事业类、6502公共管理类、6503公共服务类、6601语言文

选拔规则 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 1、对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不超过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提出调档; 2、对专业志愿符合专业选拔要求的考生,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3、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不予录取;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

选拔规则: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1、对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不超过学校各类别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提出调档;2、对专业志愿符合专业选拔要求的考生,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3、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选拔要求的不予录取;对未能正常毕业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4、“专转本”录取结果经省

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专转本”选拔。

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专转本”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