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奖学金及助学金:(1)我院对成绩优秀的同学定期发放一定的奖学金(包括学院奖学金和开元奖学金)。(2)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本省农户及城镇户籍考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年。(3)按国家政策规定对本市农村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按一定比例减免学费。

2.试用期:毕业后签订《劳动合同书》,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第一年基本工资1400-1500元,收入合计约为2500-3200元,待遇逐年递增。

3.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11年11月10日

5、按国家中职生资助政策,对家庭困难学生按照在校学生15%比例享受国家每年1500元助学金。

3.所有专业学生既可直接就业也可选择对口升学到高等学府深造。

2、城市户籍学生按比例享受免学费,资助比例为:全日制在校城市学生的10%。学生个人申报材料:

3.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12年11月

1.公司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五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一)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两年共计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贫困生按国家标准享受助学金(每年按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15%比例发放,每生每年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