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报名及考试费:每生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纳。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招生联系电话:0535—传真:0535-学院网址:电子信箱:ytqc_zhaoban@

3、报名时间:3月12日—4月7日17:00之前,逾期不再办理。

第二十六条社会资助:由社会团体、人士专为我院特困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20多万元。

(3)考生准考证、报名信息表签字(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打印,考生缴费后领取并签字)。

(一)外设奖学金: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我院设立的奖学金。

(3)考生领取准考证、报名信息表签字(由招生就业处打印,考生缴费后领取并签字)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