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招生联系电话:0535—传真:0535-学院网址:http://www.电子信箱:ytqc_zhaoban@

(3)考生准考证、报名信息表签字(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打印,考生缴费后领取并签字)。

(3)考生领取准考证、报名信息表签字(由招生就业处打印,考生缴费后领取并签字)

(1)成立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委、保卫处组成的考务小组。

(1)成立由教务处、基础部、外聘教师、单独招生专业的相关教师组成的命题小组。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招生联系电话:0535—传真:0535-学院网址:电子信箱:ytqc_zhaoban@

(一)外设奖学金: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我院设立的奖学金。

(一)外设奖学金: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我院设立的奖学金。

第二十条社会资助:由社会团体、人士专为我院特困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20多万元。

第二十六条社会资助:由社会团体、人士专为我院特困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