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生省份规定的比例调阅档案。
第十二条:文理科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当总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录取。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我校英语类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第十七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http//zs.*** 上公布。
第十八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者,按旷课处理;未请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学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住宿标准为:1000元/年、生。
第二十三条: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四条:优秀新生奖学金:学校为优秀新生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对江苏省内普通批次入学的文科、理科、艺术类成绩优秀学生,给予2000到8000元的奖励。具体标准按学校新生奖学金发放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其它奖学金:学校所设其它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发放标准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外省学生助学金和交通补助:学校为外省籍学生提供助学金和交通补助。具体标准按学校外省学生助学金和交通补助发放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联系途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我校联系途径为: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583915、0515-88432105、
传真:0515—88583915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信息网http://zs.***
学校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度招生。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2. 报名时间:网报时间2021 年11 月中旬,现场确认:2021 年11 月下旬。
具体时间另行公布。现场确认地点为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305 办公室。
3. 报名网址:考生登录江苏教育考试院进入报名系统,按报名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4. 报名流程:考生本人在考试院网上报名后,按照报名表要求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报名流程。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在报名后还须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确认。
5. 考生报名时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虚报、伪造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 考试收费:报考我校考生无考试费用。
7. 体检。考试合格者体检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高招体检工作要求组织,时间为:2021 年12 月中旬,具体时间在考试结束后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己承担。
1.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 奖学金:社招学生与统招在校生一样享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发放政策与标准按相关制度执行。
3. 交清全部学费,家庭有经济困难的新生,每年可向学校申请1500 元的困难补助,多三次。
4. 退役一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学费补贴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退役一年以上入学的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按财政部等5 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 号)有关规定执行。
5.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相关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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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13:48

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当某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第十二条学校对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以加分后的总成绩作为投档成绩。第十三条学校对考生外语语种要求是:英语、日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要求无限制。(如小语种人数达不到组班规模,

(五)考试与录取具体内容参见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ec..cn/)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网址(http://cjc./)相关通知。

第二十九条:我校联系途径为:招生咨询电话:0515—、0515-、传真:0515—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信息网http://zs.学校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

(2)章程制定。2016年12月底前,试点院校制定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招生省份相关招生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第四条: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七章联系途径第八章附则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省内和省外的分专业招生计划。2、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3、公平、公正的完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4、完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四条: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学校代码:13752(国标代码)1370(江苏代码),其它有招生计划省份的招生代码以当地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代码为准。3、学校性质:公办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建设单位4、办学层次:专科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6、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学校介绍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盐城地区第一所省属公办高职学院,也是唯一的示范性高职学院建设单位。学校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近1亿元,资产总值6亿多元,教职工400余人,在校生8000人,开设专业46个。建有国家及省财政资助的实训基地5个、省级技术研发中心2个;建成国家纺织服装技能鉴定站和省级技能鉴定所1个;设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156个;创建国家和省级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精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生省份规定的比例调阅档案。第十二条:文理科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