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农林牧类专业(农业机械应用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兽医(宠物保健))的考生,在录取时可加5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可加5分。
3.具有体育类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类考级达十级、获取体育特长生资格、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满足其中任何一项者在录取时可加5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条件考生须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递交本人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照顾加分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等)。报名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上(1)―(5)项材料,待领取准考证时,统一递交(1)―(5)项材料,无需提前邮寄。

5.照顾加分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等)。报名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上(1)―(5)项材料,待领取准考证时,统一递交(1)―(5)项材料,无需提前邮寄。

5.照顾加分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等)。报名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上(1)―(5)项材料,待领取准考证时,统一递交(1)―(5)项材料,无需提前邮寄。

奖、助、贷、勤工助学政策1.2013年我院在校学生获取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覆盖面达到70%,2014年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2.学院设有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8000元。------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5000元。------企业奖学金:企业在学院相关专业设立的以企业名称冠名的各种奖学金,学习成绩优

3、照顾加分及优惠政策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相关加分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以及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在学院招生网、新疆招生网公示无异议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3、照顾加分及优惠政策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相关加分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以及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在学院招生网、新疆招生网公示无异议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基础成绩: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2分转换为参考分数)或中职学业成绩之和(中职毕业生),按总分200分折合后的成绩为学生的基础成绩;计算分数时,基础成绩权重系数为0.8,面试成绩权重系数为1.2;

(四)照顾加分政策:1.填报农林牧类专业(农业机械应用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设施农业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包括现代马产业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的考生,在录取时可加5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可加5分。3.具有体育类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类考级达十级、获取体育特长生资格、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满足其中任何一项者在录取时可加5分。考生如符合多项加

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基础成绩: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2分转换为参考分数)或中职学业成绩之和(中职毕业生),按总分100分折合后的成绩为学生的基础成绩;

(四)照顾加分政策:1.填报农林牧类专业(农业机械应用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兽医(宠物保健))的考生,在录取时可加5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可加5分。3.具有体育类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类考级达十级、获取体育特长生资格、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满足其中任何一项者在录取时可加5分。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条件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