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条我院“三位一体”招生考试由综合素质测试、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1)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第十一条报名方法和时限:采用“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登录我院网站,根据网页提示输入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完成初步报名。网址为:www..cnhttp://www..cn/;或(具体方法根据页面提示操作)。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3月30日2.资格审核网络报名结束后,学院对各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全部科目均为合格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合格及以上者。

第二十八条学院教务处(招生办)负责接待及解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现场咨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通信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政编码:325006咨询电话:0577-、传真:0577-、监督举报电话:0577-网站咨询:;电子邮箱:zs@.cn

第二十一条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39号文件)等文件精神,为提高高职教育质量,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培养农业技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六条学校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政编码:325006

(1)设施农业技术、商品花卉、畜牧兽医专业学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学生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