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皖教办〔2014〕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彰显学院办学定位与特色,我院将承担2014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我院2014年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14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联系方式1、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皋城东路9号,皖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370002、学院招生电话:0564-护理系招生咨询电话:0564-药学系招生咨询电话:0564-医技系(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0564-3、学生处(招生就业处)E-mail:wwx2010xsc@

指导思想及原则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循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律,积极探索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途径,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职考试招生制度。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接收社会监督。

相关事宜1、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含对口招生考试)统一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和录取。2、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3、体检要求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高中应历届毕业生4月26日上午9:00-11:30在我院进行文化课综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书面测试,200分);4月26日下午2:00-4:00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科目为时政、思想品德(书面测试,100分)。测试范围参照《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大纲》。应历届中职毕业生4月26日上午9:00-11:30在我院进行专业基础综合测试,科目为解剖、生理(书面测试,200分);4月26

第二章学校性质皖西卫生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具有普通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完成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他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育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统一高考(含对口考试)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籍在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统招在校生享受同等奖、贷、助、勤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学院开通了“绿色通道”,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申请勤工助

第四章招生计划根据我院办学条件及各专业特色,2014年我院自主招生计划4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专业名称学历层次学制招生类别学习形式招生计划学费/年/人住宿费/年/人备注药学专科三年普高理科40文科面向2014年高考报名的文理科毕业生美容专业只招女生康复治疗技术专科三年普高理科30文科医学美容技术专科三年普高理科10文科护理专科三年对口医药类中职毕业生

学生待遇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育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统一高考(含对口考试)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籍在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统招在校生享受同等奖、贷、助、勤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学院开通了“绿色通道”,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医药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历届毕业生。报名条件1、普通专科: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合格;历届高中毕业生获有高中毕业证书。2、对口专科:应历届医疗卫生类中职学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合格,并已完成毕业实习;历届医疗卫生类中职学校毕业生获有毕业证书。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可实行预报名。3、参加自主招生的

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皖教办〔2014〕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彰显学院办学定位与特色,我院将承担2014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我院2014年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14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