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三)流程: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院系参加综合考核。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

(1)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占40%;

(2)笔试:一卷制,时长90分钟。其中练耳,8%;乐理,5%。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4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3.考生不能在不同考点参加同一专业的考试,表演专业限定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不能兼报。

(2)即兴创作:考生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即兴口头创作(抽题),满分70分。

(1)文艺素养考核:考生抽题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满分30分;

(1)文艺素养考核: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专业知识(抽题),满分30分;

(1)文艺素养考核: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专业知识(抽题),满分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