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接收程序1、申请者于10月25日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上填报武汉科技大学相关专业志愿,并将全部申请材料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2、经相关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我校参加复试,择优录取。3、经审核,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接收函。

一、接收专业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项目管理等四个专业学位外】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三拟接收推免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类别拟接收计划数040100教育学01教育学原理方向硕士4040100教育学02课程与教学论方向硕士3040100教育学03高等教育学方向硕士8040100教育学04教育心理学方向硕士3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4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硕士3注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视考生申请及考核结果确定答案来源于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联系方式单位代码:82303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瑞路8号(邮编210003);联系人:朱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5-;传真:025-电子邮箱:gwdkyyzb@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单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欲了解我院详细信息,敬请来电垂询或登录我院网站:www.sgepri..cn。

四、其它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7.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所有提交材料不退还,申请人需做好备份。

三、申请程序1.根据招生简章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须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寄)至“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经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审、专家小组复审后,统一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人员来我院参加复试与体检,择优选拔;3.完成笔试、面试和体检后,经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4.公示拟录取名单,向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学生发放《接收函》,由学生本人交回推荐学校办理有关手续;5.收到接收函的学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确认、交费、照相等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不予录取。2013年12月底前,拟录取的

五、联系方式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瑞路8号(邮编210003);联系人:朱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5-83092067;83092069传真:025-83092067E-mail:jyb@sgepri..cn附件: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接收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本专业人数本专业排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申请人获奖情况:申请人所在院系意见:负责人签名签章申请人所在学校意见:负责人签名签章以下由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填写院招生办公室(专家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名签章院招生领导小组意

二、提交材料1.《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接收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3.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学生证需复印注册页);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5.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1—6学期成绩单一份; 6.大学期间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7.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所有提交材料不退还,申请人需做好备份。

一、接收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愿为电力建设服务,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思想品德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4.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6.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