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工业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太原工业学院。学校代码:14101。办学性质:公办。注册办学地点:太原市迎新街北一巷2号。
第四条 太原工业学院始建于1954年,经过60年的办学历程,现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教育八大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山西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司综[2012]910号)。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六条 太原工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全院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太原工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且在本院招生计划120%以内。
第十条 我院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介绍会计专业(专科,文理兼收,两年制)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熟练运用现代会计理论和方法,独立从事各种财务、会计实务工作,并具有一定的英语沟通与英文专业文献阅读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主要课程:会计原理、中级财务会计、个人理财、成本管理会计、计算机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英语、会计原理实训、税法

第十条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四章 录取第十一条在进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英语专业需高考英语成绩达到及格。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需高考数学成绩达到及格。第十二条当第一志愿(或按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档案不足或

第六条太原工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四章 计划及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学校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各省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英语专业需高考英语成绩达到及格。数学及应用数学专业需高考数

第八条太原工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我院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太原工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一章 总则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工业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学校全称:太原工业学院。学校代码:14101。办

第一章 总则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工业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学校全称:太原工业学院。学校代码:14101。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