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三条本章程经天津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天津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天津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