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条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进档。

3、美术类(校考)及音乐类(校考)专业招收山东和安徽省籍的考生(考生需取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1)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专业成绩:我校承认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我校后: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2.播音与主持艺术

1、具有教育部及考生所参加高考省份高招办规定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学生。

1、具有教育部及考生所参加高考省份高招办规定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学生。

1、具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

1、具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

1、具有教育部及考生所参加高考省份高招办规定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学生。

1、具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