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条本章程经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