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10日为报考资格审核期,对于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我们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对于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在3月中旬报到时来我办领取准考证。

2.录取原则(1)考核总分数为400分,合格分数线240分。(2)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3)各专业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30%。(4)SCI文章须在正式录取前(拟2019年5月左右正式公示)刊出或取得DOI号,否则不予以录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4-43520089,024-43520098联系人:杨亚明、吴海霞研究生院2018年11月25日

审核录取程序1、我校招生就业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考生需到校参加学校保送生资格考试,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化学,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考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保送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须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考试。3、我校将对通过学校保送生资格考试的拟录取名单在我校

1、我校招生就业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关于报考类别:考生报考时,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报考条件(一)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者应届毕业硕士生的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4.日语考生英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二)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的报名条件:除具备上述(一)所要求的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学习

(二)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的报名条件:除具备上述(一)所要求的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学习过与我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课程不少于7门(包括第一外国语、2门政治理论课及4门以上专业必修课),必须由原学习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单。4.近三年内(自报名时起向前推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发表2篇或2篇以上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5.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还需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色谱分析(药事管理专业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药事管理学)。

(六)报考资格审核2015年11月16日-11月20日为报考资格审核期,审核结果将于11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示,请注意查看。2015年11月16日-11月20日为报考资格审核期,审核结果将于11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示,请注意查看。

(四)报考资格审核2017年11月15日-11月20日为报考资格审核期,审核结果将于11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示,请注意查看。

(四)报考资格审核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并于11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示审核结果,请注意查看。

四、报考资格审核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10日为报考资格审核期,对于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我们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对于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在3月中旬报到时来我办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