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89号信箱邮政编码:110016联系单位: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24—23986089联系人:吴海霞、李岩附件一:《沈阳药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载信息[文件大小:57.50KB下载次数:次]点击下载文件:2014boshibaokaodengjibiao.doc附件二:《专家推荐书》下载信息[文件大小:31.50KB下载次数:次]点击下载文件:2014boshiz

1、我校招生就业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报考条件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在台湾居住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学者的书面推荐材料。三、学制全日制硕士生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博士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四、学费和奖助学金参照我校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标准执行,在

(二)关于报考类别:考生报考时,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的报名条件:除具备上述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者应届毕业硕士生的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1、3、4、5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除具备上述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者应届毕业硕士生的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1、3、4、5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的报名条件:除具备上述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者应届毕业硕士生的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1、3、4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四、报考资格审核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10日为报考资格审核期,对于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我们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对于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在3月中旬报到时来我办领取准考证。

(三)硕博连读生的报名条件:硕博连读报名工作一般在每年4月左右进行,2014年硕博连读报名相关事宜请2014年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查看我校2014年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方案,具体报名条件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条件(一)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者应届毕业硕士生的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4.日语考生英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二)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的报名条件:除具备上述(一)所要求的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学习

(二)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的报名条件:除具备上述(一)所要求的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学习过与我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课程不少于7门(包括第一外国语、2门政治理论课及4门以上专业必修课),必须由原学习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单。4.近三年内(自报名时起向前推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发表2篇或2篇以上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5.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还需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色谱分析(药事管理专业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药事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