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1.选择攻读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的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硕士3年可获得校长奖学金1.8万元(6000元/生.年),若满足硕博连读条件并硕博连读的推免生,博士3年可获得校长奖学金3万元(10000元/生.年),即选择攻读我校的硕博连读推免生可获得4.2万元的校长奖学金(硕士2年,博士3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进入博士一年时还可参评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年)。2.选择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的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校长奖学金(6000元/生.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我校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我校可招收推免生500名,各专业不设限额。学术学位硕士基本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基本学制2年。创业、科研或其它合理原因,可延长学制二年。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供推免生查询报考。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须在2016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按照先申请先审核原则,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考生发复试通知。3.考生参加复试。由我校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复试考察考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

4.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0元。

④近6年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4.有2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其中有一名为所报考导师推荐。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8)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或答辩决议书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