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
考试内容
(一)音乐教育专业
1.基本素质5%: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
2.专业素质30%:简谱视唱,音准、节奏模唱,舞蹈动作模仿;
3.专业能力60%:自选主考专业技能(声乐、钢琴、舞蹈、器乐等)一项;
4.加分项5%:选择非主考专业技能。
(二)美术教育专业
1.基本素质5%: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
2.色彩辨识能力5%:色彩的视察洞悉能力、原理把握能力、概括表现能力;
3.专项基础20%:人物速写(20分钟);
4.专业能力70%: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
自带用具说明
1.音乐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参加加试乐器所需的乐器,除钢琴曲考场提供外,如果自选加试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带;
2.美术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须自带画夹(或画板)、铅笔、小刀、橡皮等绘画用品。
评分标准以我校《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招生考试术科面试评分标准》为准。

②专项基础:A:人物速写(20分钟);B: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音乐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加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须自备;美术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须自带画夹(或画板)、小铁夹(用以固定画纸在画板上)、铅笔、小刀、橡皮等绘画用品。

①基本素质(30分):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色彩辨识能力。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色彩辨识能力。

②专项基础:(以下任选一项)200米、铅球、跳远、篮球、乒乓球、排球、足球。

②专项基础:(以下任选一项)200米、跳远、铅球、篮球、乒乓球、排球、足球。

②专项基础(70分):A:自选歌一曲;B:加试钢琴或其他乐器。

②专项基础(70分):A:人物速写(20分钟);B: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

②专项基础: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或表演自选舞蹈一段;B:加试钢琴或其他自选乐器。音乐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参加加试乐器所需的乐器,除钢琴由考场提供外,如果自选加试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带;

②专项基础:A:静物素描写生(1.5小时);B:水彩静物写生(1小时)。美术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须自带画夹(或画板)、铅笔、小刀、橡皮、水彩笔、水彩颜料等绘画用品。

②专项基础:A:人物速写(20分钟);: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