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我校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由学校合理安排专业。
2.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在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录取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有关省份招生考试部门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4.报考费:120元。
5.政策如有变化,按照新规定执行。

2.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3.报名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中打印《厦门理工学院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并经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报名表下载地址:/wcm/file/read_file.jsp?FileName=2014/.dochttp://zsb..cn/zjlg/xwcz/zsxw/201404/http://zsb..cn/zjlg/xwcz/zsxw/201404

3.报到地点:厦门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集美校区行政楼307室);

招生项目健美操、女子篮球

其他1.对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学习。2.被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学费减免。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4.报考费:170元。5.政策如有变化,按照新规定执行。

其他1.对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原则上由我校统一安排专业学习。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3.报名、考试费:150元。 4.政策如有变化,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生计划30人(各项目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和运动队情况确定)

其他1.对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学习。2.被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学费减免。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4.报考费:170元。5.政策如有变化,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获学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录取规则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1.对我校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由学校合理安排专业。2.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在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录取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有关省份招生考试部门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