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如有已发表的论文,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材料”一栏上传相应的论文摘要,并在寄送纸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请申请者将上述所有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材料不完整者,我校不予受理。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0.如有已发表的论文,请在网上报名系统的“其他材料”一栏上传相应的论文摘要,并在寄送纸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注:请申请者将上述所有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材料不完整者,我校不予受理。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1.如有已发表的论文,请在网上报名系统的“其他材料”一栏上传相应的论文摘要,并在寄送纸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注:请申请者将上述所有申请材料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电子版后,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实、缺漏者,我校概不予受理。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重要学术成果。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注:若考生通过我校的审核,以上书面申请材料请于来我校参加考试时随身携带交给相关院系研究生秘书(其中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供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其余材料则恕不退回)。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注:若考生通过我校的审核,以上书面申请材料请于来我校参加考试时随身携带交给相关院系研究生秘书(其中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供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其余材料则恕不退回)。

(9)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10)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汇总清单(科研成果务必提供已经发表的论文全文,每篇文章用订书机左上角装订,并在右上角注明“文章1,文章2,文章3...”。已经接收的论文提供全文和接收函,主持的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每个项目证明用订书机左上角装订,并在右上角注明“项目1,项目2,项目3....”。获奖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证书未发的需要所在学院开具获奖证明。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成果须将电子版材料(PDF全文)连同汇总清单电子版发送到yx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注:若申请者通过我校的审核,以上书面申请材料请于来我校参加考试时随身携带并交给相关院系研究生秘书(其中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供查验后退还给申请者,其余材料恕不退回)。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3件;注:以上为学院要求的补充资料,请考生邮寄给本院黄诗娴老师(邮寄地址详见后联系方式),并注明:港澳台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补充资料。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