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志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开具注明“同意报考”介绍信方可报考。

第二十一条招生对象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一)报考的考生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参加2014年高考的上海地区考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开具注明“同意报考”介绍信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