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2、录取时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文理考生均按其录取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层次学制招生人数合计备注上海江苏河南浙江安徽设计学本科四年按类招生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四年校企合作专业注:1、设计学按类招生,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入学时暂不分专业,一学年后结合学生志愿、专业要求和生源实际情况,按专业分班;2、各专业均文理兼收;3、本科专业都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4、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数字为准。5、就读

3、必须参加2014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必须参加2014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招生统一考试,本校无专业加试科目;

4、体检要求达到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各省实际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数字为准;

3、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数字为准。

4、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数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