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类别序号加分项目分值证明单位职业资格证书加分1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高级证书者25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中级证书者15上海电子信息职教集团加分3上海电子信息职教集团所属中职学校对口专业毕业生15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评优加分4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20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政策加分5少数民族、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5民政部门、侨办、上海市台联会6烈士子女10
加分类别序号加分项目分值证明单位职业资格证书加分1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高级证书者25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中级证书者15上海电子信息职教集团加分3上海电子信息职教集团所属中职学校对口专业毕业生15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评优加分4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20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政策加分5少数民族、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5民政部门、侨办、上海市台联会6烈士子女10

⑧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加分政策详见我校官网“阳光招生”板块。办理流程:第一步:缴费缴纳报名、考试费用。第二步:领取报名表凭缴费收据、流水号,向工作人员领取报名表;如忘记流水号的考生,可在“流水号查询处”进行查询;第三步:检查、签字①仔细核对所有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联系地址、户籍类别、考试语种等是否正确,特别是如果有电子照片的须核对是否与本人相符;志愿信息

5、符合校内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或证明的原件。

6、符合沪教委学[2015]31号文件中加分条件的,请将证明交至加分证明资料提交处。

⑧符合市教委加分规定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复印件);

5、符合沪教委学[2015]31号文件中加分条件的,请将证明交至加分证明资料提交处。

2.报考证明:高中毕业生:2014年秋季高考报名号,A类考生还需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应届“三校”毕业生:由所在“三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历届“三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退役士兵:区(县)民政局开具的报考证明和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加分条件(一)同一类别的加分不能累计,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同类别的加分可累计,但高不超过30分。加分计入考试录取总分。(二)所有获奖证书须经我院审核无误后,加分才能生效。(三)加分证明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递交。加分类别序号加分项目分值证明单位职业资格证书加分1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高级证书者25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

3.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分证明必须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递交,过后不再受理。

(三)加分证明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递交。加分类别序号加分项目分值证明单位职业资格证书加分1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高级证书者25国家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中级证书者15上海电子信息职教集团加分3上海电子信息职教集团所属中职学校对口专业毕业生15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评优加分4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三)加分证明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递交。加分类别序号加分项目分值证明单位职业资格证书加分1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高级证书者25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中级证书者15上海电子信息职教集团加分3上海电子信息职教集团所属中职学校对口专业毕业生15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评优加分4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