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根据本简章的要求制定推荐方案并提交上海大学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方案在所在中学公示,中学校长按方案推荐学生。学生名单在中学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上海大学招毕办。

3.高中三年学籍均在县或县以下中学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

(一)、推优学生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报名:1、参加2015年中职单报高职招生考试报名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2、遵章守纪、思想品德优良的学生;3、各门课程成绩良好以上的学生;4、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的学生(含2014年毕业的学生)各校要优先推荐(名额不占比例)。(我院原则上按应届毕业生数30%以内的比例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进入高职学习)

3.符合上述特殊类型的考生,未在“自主选拔等”栏填报志愿的,将被视为放弃相应特殊类型招生资格。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2014年自主选拔“启航计划”录取数控制在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具体招生专业详见网上报名系统。

2.所在中学为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县及县以下中学。

4.符合第4条的考生需提交中学校长推荐信,推荐信模板可在我校招生报名系统中下载。

5.支撑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支撑材料(复印件、照片等,原件面试时校验)。请将以上5类材料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以EMS中国邮政速递方式邮寄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00044(请注明:自主选拔学科特长生资料),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1日(以抵达地邮戳为准)】请将以上5类材料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以EMS中国邮政速递方式邮寄重庆大学

招生对象本计划选拔理科考生,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农村学生。学生符合下述所有条件即可报名:1)符合2014年所在省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2)高中阶段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宁夏、青海、西藏地区除外)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3)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

1、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的中学向我校推荐,推荐信附在学生的报名表后。原则上每个中学推荐不超过3名。

1)符合上述招生对象中学的中学校长推荐:中学根据本简章的要求制定推荐方案并提交上海大学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方案在所在中学公示,中学校长按方案推荐学生。学生名单在中学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上海大学招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