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一)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我校确定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年8000元。(二)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我校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月1000元,每年10个月发放。(三)研究生奖学金我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二类。(1)新生奖学金。设三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等三个等第,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和5000元的奖励。其中,三等奖学金发放给所有为我校录取,并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研究生新生。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授予条件见我校相关办法。(2)优

(四)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第一阶段学费缴纳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课程学习前交纳。第二阶段学费在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学位论文工作开始前缴纳。以上费用均不含教材费及参加国家组织水平考试(包括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有关费用,教材费及参加国家组织水平考试的有关费用另行按实收取。以上费用均不含教材费及参加国家组织水平考试(包括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有关费用,教材费及参加国家组织水平考试的有关费用另行按实收取。以上费用均不含教材费及参加国家组织水平考试(包括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有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1)新生奖学金。设三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等三个等第,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和5000元的奖励。其中,三等奖学金发放给所有为我校录取,并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研究生新生。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授予条件见我校相关办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