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按照考生文化基础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合计总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
2.特长及荣誉种类界定范围
(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
(3)文艺类获得省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个人三等奖以上;
(4)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
(一)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按科类分别划定普通文科、普通理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口高职按专业类别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若报考的第一、第二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按科类分别划定普通文科、普通理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口高职按专业类别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若报考的第一、第二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二)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三)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2.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2.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于4月7日之前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学院招生就业中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2.凡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可凭有效证书作为加分依据:(1)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三好、优秀学生(优干)等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省级加30分,市级加20分)(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

(五)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并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一)考试形式及科目1.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笔试)和专业素养测试(面试)两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占5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占50%。2.文化考试由固定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固定科目为语文和外语,选考科目为数学或计算机;笔试采用合卷,总成绩为150分,语文、外语和选考科目各占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3.专业素养测试根

(二)考试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地点固定科目选考科目(一门)4月13日上午9:00-11:00语文、外语数学、计算机笔试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下午2:00开始专业素养测试(各专业组分别进行)面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地点固定科目选考科目(一门)4月13日上午9:00-11:00语文、外语数学、计算机笔试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下午2:00开始专业素养测试(各专业组分别进行)面试

2017年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成绩的确定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按照考生文化基础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合计总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2.特长及荣誉种类界定范围(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3)文艺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按照考生文化基础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合计总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2.特长及荣誉种类界定范围(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3)文艺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按照考生文化基础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合计总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2.特长及荣誉种类界定范围(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3)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