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二条四川美术学院属高等专业美术院校,人才培养成本较高,请考生根据家庭经济条件慎重选择。

(一)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上海戏剧学院、湖北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除外)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执行的高校和专业可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上海戏剧学院、湖北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除外)包括中央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剧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

(一)根据江苏省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三)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和考试成绩报送各生源所在省省(区、市)招办备案公示;

第十四条按照提升内涵,优化结构的原则,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根据生源、毕业生就业、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编制。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

第十条四川大学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八条根据地缘结构和生源分布,我校在全国各地设立美术专业考试考点,方便考生就近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