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住宿费:600-1000元/人/年(带独立卫生间、热水器、橱柜、阳台、暖气等);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十六条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考生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低一个分数级差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
2022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学院按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1学院按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2对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学院执行相关省市的录取规定3对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对于投档考生均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录取专业时相同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再看考生其他志愿专业其他志愿专业为平行志愿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我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按退档处理4校企合作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原则上按照我院制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如有特殊
第十八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退学学费规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退学学费规定:学院执行山东省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第十八条退学学费规定:学院执行山东省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