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毕业生必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能胜任工作需要。
4.年龄在27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0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报考要求1.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慎重报考,尤其对跨市、县(区)报名的毕业生要充分考虑工作生活条件和竞争人数。2.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如有多头重复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到事业单位实习)行为的,经查证属实,除退回多领的生活补助(含各类社会保险补贴)外,不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因身体原因或实现稳定就业须中止

1.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银川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0951)地址:银川市国际会展中心B馆2号服务厅银川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0951)地址:银川市国际会展中心B馆2号服务厅

3.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吴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53)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243号园林大厦6楼吴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53)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243号园林大厦6楼

5.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卫市人才交流中心(0955)地址:中卫市文萃南路中卫市人力资源市场2楼附件:中卫市人才交流中心(0955)地址:中卫市文萃南路中卫市人力资源市场2楼附件:

(二)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考核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不再续聘。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对女性毕业生服务期间生育的,停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按照服务协议中“因身体或其他原因连续1个月不能在岗服务的”规定,

(一)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助发放、社会保险办理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由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我区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情况适时调整。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按规定全部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

2.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就业科(0952)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青山南路13号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就业科(0952)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青山南路13号

(三)毕业生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1.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2.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3.三支一扶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

(四)岗前培训8月被录用的毕业生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另行通知),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业务部门对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

招募条件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毕业生必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能胜任工作需要。4.年龄在27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0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