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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通高等师范学校招生章程招录取规则

2014年南通高等师范学校招生章程招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5 03:01:29 解决时间:2018-09-05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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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等费用。  

第十五条 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证书。师范专科与本科“3+2”分段培养的学生,完成南通大学规定学业,颁发南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学校网址:www.***.cn http://www.***.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13-85129596 85129595  

E-mail:yhs8339@*** http://www.***.cn/XYXW/mailto:yhs8339@***  

   

   

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计划表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招生代码  代号  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学制  备注  语文教育  1482  01  50  660201  3+2  本科、与南通大学合作办学  数学教育  02  50  660202  3+2  本科、与南通大学合作办学  学前教育  03  50  660214  3+2  本科、与南通大学合作办学  学前教育  1315  01  120  660214  3     体育教育  02  40  660211  3     美术教育  03  45  660210  3     音乐教育  04  45  660209  3     

   

   

  ??????????? 2018-09-05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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