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一式6份,甲方专科学校、本科院校、乙、丙方各执1份,1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1份交南通市教育局备案。甲方(专科校盖章):甲方(本科校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乙方监护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2

1.推荐条件:符合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选拔对象及条件(详见省教育厅苏教学〔2014〕1号)文件);

3.复试名单。见附件“南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6.2019年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30多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在“硕博连读”招生基础上,开展“申请-考核”制招生和普通招考招生,报考基本条件及实施办法可查看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n/List/News/3)。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

7.除拟报考导师之外的专家亲笔推荐书原件2份(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

4.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3.复试名单。见附件“南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1.目录中招生专业及方向的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5.科研成果目录及附件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获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