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进入复试的考生如有获奖经历可提供参赛取得的成绩证书、奖状(复印件)。

⑥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或加分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在笔试时验证原件)。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院,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还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院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在网

2、相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需学校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出具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证明学科特长的成果或作品(加盖中学公章);上述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1—3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对材料不全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审核。申请材料请于2015年3月31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2)高中阶段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

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请务必提供符合保送资格的相关证明)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申请材料由考生和所在中学填写完毕后,加盖中学公章,并于2017年2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邮件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预留备份)。

4.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请务必提供符合保送资格的相关证明)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请务必提供符合保送资格的相关证明)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请务必提供符合保送资格的相关证明)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