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三)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贴照片以及诚信签名。

面试、技能测试、特长测试、录取办法另行通知(以省考试院、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2、特长类招生计划特长类别科类计划备注美术文理艺体对口兼收10器乐文理艺体对口兼收5声乐文理艺体对口兼收5舞蹈文理艺体对口兼收5田径文理艺体对口兼收5合计30注:1、特长类考生录取后,可选择学院当年招生的专业就读;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若考生未被录取,则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三)2014年4月8日至10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学院组织专家对特长类考生所填报项目进行特长测试,总分200分。

(1)报考特长测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特长测试,方可取得特长成绩。

(2)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须凭相关证明材料、作品参加测试;乐器特长考生须自带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