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一)录取原则
根据我校高职单招计划按文化素质考试加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录取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为提高生源质量,单科成绩为0分以及总分不足100分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我校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具体见《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
(三)录取安排
3月29日前,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
3月29日-4月3日拟录取考生持有效证件到我校理工大厦一楼(招生就业服务大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4月5日前,我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同时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4月9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寄发本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高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可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已完成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尚未完考报名的,可于3月1日-3日统一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补报名手续。
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格”“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业务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学院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英雄大道901号。邮政编码:330044联系电话:0791——、、传真:0791——学院网址:www..cn邮箱:nclgzsb@vip.监督电话:0791——、、、南昌理工学院统招专科单独招生专业分院系汇总表序号专业院系1法律事务政法学院2文秘人文学院3工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学院4会计电算化5金融与证券6市场营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1、招生对象:(1)2014年在江西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2)2014年在江西省报名参加“三校生”考试的考生。(3)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往届生还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须在3月20日前在户籍所在县(区)报考办办理补报手续)。2、思想政治品德好、身体健康(包括生活能自理的残疾考生)。

(3)安全保卫组(负责部门:保卫处负责人:廖江红)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考、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提高职业教育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选拔录取综合素质高,动手动脑能力强,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突出的人才进入我院学习,营造职业技能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录取原则根据我校高职单招计划按文化素质考试加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录取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为提高生源质量单科成绩为0分以及总分不足100分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我校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昌理工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简章

3、录取步骤4月13日,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4月14日起,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拟录取考生须在确认录取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我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4月17日,学院持拟录取考生的成绩库、拟录取库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4月19日,学院校园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录取1、录取原则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2、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

1、录取原则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按计划数及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按计划数及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

1、录取原则根据2016年单招计划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1、录取原则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