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高考生递交交由所在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考试等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三校生”提供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证明和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市级以上获奖证书的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做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条件。

2.硕博连读考生需递交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硕博连读考生除了须提交上述1.中的(1)、(2)、(4)、(5)、(7)、(8)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兰州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专用)。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硕博连读考生需递交的申请材料(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硕博连读考生除提交(四)中普通招考考生需提交的(1)、(2)、(3)、(4)、(5)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6)《兰州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7)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以上材料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

2.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就业处全过程参与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学院纪检监察室邮箱:jjjcslz@电话:0931-招生就业处邮箱:zsjyc@.cn电话:0931-

2.其他重要事项,请实时关注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平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二维码

缴费及递交报名材料:(一)2014年4月17日-18日17:00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报名表》、《准考证》及《考生诚信承诺书》来学院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二)考生向学院招生就业处递交的材料如下:1、普高考生递交交由所在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考试等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三校生”提供实践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就业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学院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jcs@.cn电话:0931–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就业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学院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jcs@.cn电话:0931–学院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jcs@.cn电话:0931–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就业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测试、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学院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jcs@.cn电话:0931–

(二)考生向学院招生就业处递交的材料如下:1、普高考生递交交由所在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考试等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三校生”提供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证明和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具有市级以上获奖证书的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做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