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学院复试小组对学生提供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本人陈述、博士阶段科研工作的思路及计划安排等材料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并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需要参加由本学科组织的下列考核事项。
(一)申请材料评价
学院按要求成立申请材料评价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考核评价,综合评价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审核发现凡提交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论文作者姓名、顺序、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等出现与发表的论文不一致、伪造推荐专家签名等),将取消其报考资格。考核评价合格的考生,可进入后续考核阶段。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确认地点: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办公室(理工楼834)
3.确认对象:所有通过资格审核且申请材料评价成绩合格的考生
4.有效证件:
(1)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提交申请材料中其他有关材料原件。
5.笔试免试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申请表需导师签字确认)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现场确认;审核发现凡提交材料与纸质版材料不全或有不真实者,直接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笔试考核(占后综合考核成绩的30%)
笔试考核分为土木工程基础与专业英语(含阅读和写作)两方面,由学科点统一安排和进行(注1)。如果考生作为主要作者(注3)已发表过(含已接受发表)土木工程专业类英文SCI期刊论文的,可以申请免考本部分(参见附件申请表格)。
1.土木工程基础: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考的土木工程专业方向基础知识深度与广度的掌握程度。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后综合考核成绩15%。
2.专业英语:主要考核与土木工程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翻译与科技论文的写作能力,形式为英译汉、汉译英两种方式。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占后综合考核成绩15%。
3.同等学力考生除需要参加本实施办法的所列其它各项考试外,还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科目考试,以及本学科组织的一门加试专业课考试(结构工程专业的考试科目为:结构动力学;其它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岩土力学。均不指定参考教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后考核成绩,有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注1:笔试试卷与阅卷基本原则:
(1)土木工程基础与专业英语的笔试考核出题范围限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内;
(2)上述两笔试科目命题人由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指定。后者就笔试命题提出原则性意见,然后由命题人独立出题并将试题密封后交学院办公室保存和印制;
(3)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同一考场的监考人员至少为两人;
(4)笔试科目的阅卷由包括命题人在内的两名教授进行,评阅成绩由本学科博士招生考核小组组长(即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审查和确认;
(5)加试科目考试由报考的学科方向负责人命题和阅卷。
注2:笔试免考基本原则:
(1)考生向学院提交笔试免考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报考导师审核后出具是否同意笔试免考的意见;
(2)在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本学科博士招生考核小组组长确认,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同意其笔试免考;
(3)免考申请材料将在面试过程中进一步确认,如发现不实,将影响考生的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另,凡发表论文均需提供原始论文或其复印件(仅网上挂出还需提供网址);已接受发表论文除提交论文原稿打印件外,还需提交接收函原件(用后可退还考生)和复印件,或接受发表的电子邮件(需从电子邮件系统转发提交,并需提供其打印件)。
注3:主要作者是指论文的主要贡献者,包括论文研究工作的主要完、主要写作或起草者(即前二位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列第二作者情形,第一作者须为其导师)。
以下考生可申请免此项考试。如果获批,则土木工程基础以满分记(注2);未获批准者以及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此项考试。
(1)来源于校内土木工程、地质工程学科的硕博连读考生或应届毕业生。
(2)来源于校外“双一流”高校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
(3)来源于校外有土木工程国家重点学科高校相应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
(4)已发表国内核心期刊的土木工程类学术论文(含已接受发表的此类论文)主要作者(注3)。
已发表专业的英文期刊论文(含已接受发表的此类论文)的主要作者(注3),可申请免此项考试。如果获批,则专业英语以满分记(注2)。
(四)面试考核(占后综合考核成绩的70%)
主要考核考生的土木工程基础知识与科研能力的真实性及表达能力,所有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这一环节的考核。面试考核小组由本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原则上,接收考生的导师必须参加该考生的面试。
面试考核主要环节如下:
1.面试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在30-40分钟左右;
2.考生汇报:每位考生采用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15分钟,内容包括: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含毕业学校、专业、发表论文等),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其本人的主要贡献等);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相应书面材料进行)。
3.面试小组成员提问与考生回答问题。
本项成绩满分为100分,将在参加面试的小组成员各自打分基础上平均后给出。
■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报名现场确认后,经与各招考导师协调确定,然后由学院研究生秘书通知面试小组成员和考生。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按学校要求进行。
(六)录取
在学校下达给本学科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按照总成绩顺次录取。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者予以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30%+复试面试成绩×70%(复试面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80%+英语听力和口语成绩×20%)
不予录取的情况说明:申请材料考核及业务考核(含笔试、面试等各环节)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七)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联系部门: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杜琦老师
学院网址:http://lifesc.lzu.edu.cn/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理工楼713办公室
邮政编编:730000
联系电话:0931-8912562

3.复试内容及方式 各招生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的学习目的、理论知识、实践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在注重对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能力考核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应着意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 复试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综合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综合水平考核等。(1)申请材料评价 招生学院复试小组对学生提供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

(三)录取1.各招生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评价、综合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结果等情况,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审慎提出拟录取名单。2.综合水平考核成绩不及格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为保证一流的学生师从一流的导师,直博生招生名额要向学术水平高、科研经费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命题及考试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12〕56号)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求执行。

(一)复试1.复试资格审核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参加复试学生的资格审查,不具备直博生招生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前必须查验学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以及《兰州大学2014年接收直博生申请表》。手续不完备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者不得参加复试。学生复试报到时,不需缴纳复试报考费。2.复试组织各招生学院要成立复试小组,并根据学科、专业情况,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我校招收直博生的专业为理、工、农、医四个学科门类下的各学术型博士招生专业,详见“兰州大学2014直博生招生专业及联系方式http://ge..cn/enroll/doctor/bsjz/201309/5159.htm”(点击查看)。各专业招收的直博生招生计划占学校下达给有关招生学院的博士招生计划,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院博士生招生计划的10%。

招生纪律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和纪检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本学院复试小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妥善处理考生投诉和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并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

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所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推免资格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

对申请直博生的学生的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二)必须是“985工程”高校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学生学习成绩原则上名列前50%,基地班学生学习成绩名列前20%,普通班学生学习成绩名列前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四)全国

(一)申请:申请者登陆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有关表格,于10月15日前向招生学院寄(送)以下材料: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兰州大学2014年接收直博生申请表http://ge..cn/enroll/UploadFiles_3617/201309/.doc》(点击下载)。2.《专家推荐信http://ge..cn/enroll/UploadFiles_3617/201309/.doc》(点击下载,一式两份,由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两名具有副高职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分别填写)。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4.全国大学

(1)申请材料评价 招生学院复试小组对学生提供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本人陈述、博士阶段科研工作的思路及计划安排等材料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并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