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院系报名推荐和公示2013年10月10日—2013年10月13日1.院系成立本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2.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洛阳师范学院“硕师计划”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各种获奖荣誉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原件并附复印件。3.各院系严格按遴选条件推荐2名学生,并在院系内予以公示。

(一)研究生培养院系报名推荐和公示(2014年9月5日-2014年9月15日)1.院系成立本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2.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洛阳师范学院“硕师计划”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各种获奖荣誉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原件并附复印件。3.各院系应严格按遴选条件推荐,并在院系内予以公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各推荐3名,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音乐学院各推荐2名,由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评审,确定终推免生名单。

4.就业签约(2014年10月,时间另行通知)2014年10月中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与“硕师计划”推免生供需见面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相关录用程序进行考核和面试,并签订服务期协议书。

2.学校公示推荐结果确定后,学校将在校园网主页上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凡被举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资格并经查实者,一律取消推免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相关工作安排1.签约、复试及录取2013年10月中下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与“硕师计划”推荐学生的供需见面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正式教师或特岗教师录用程序进行考核和面试,签订《教师聘用合同》(一式五份)。同时学生填写《201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填表注意事项:只能填报“洛阳师范学院”一式二份),并会同《教师聘用合同》(一式五份)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各院系对推荐签约的学生进行复试(含笔试和面试),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后确定录取名单,并在《201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培养学校意见

(三)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公示(2014年9月16日-2014年9月24日)2014年9月16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系推免学生进行择优评审,终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一、推免生工作原则1.推免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相关研究生培养院系成立由院系主要负责领导和专业教师代表组成的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的推免工作。2.推免生工作按院系进行,为了更好地选拔出优秀的人才,各院系须严格按遴选条件推荐。3.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推荐选拔工作的透明度。推免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张榜公示终推免生名单,接受师生的监督。

三、推免生遴选条件以下1-5条为必备条件:1.我校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且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3.成绩优秀,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30%以内。4.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具备教师资格条件。5.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音乐学。6.同等条件下,参加省级师范技能大奖赛获奖及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1)考试作弊及协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2)受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所有推免生要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时间遵照教育部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