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推免生工作原则1.推免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相关研究生培养院系成立由院系主要负责领导和专业教师代表组成的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的推免工作。2.推免生工作按院系进行,为了更好地选拔出优秀的人才,各院系须严格按遴选条件推荐。3.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推荐选拔工作的透明度。推免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张榜公示终推免生名单,接受师生的监督。

三、推免生遴选条件以下1-5条为必备条件:1.我校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且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3.成绩优秀,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30%以内。4.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具备教师资格条件。5.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音乐学。6.同等条件下,参加省级师范技能大奖赛获奖及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1)考试作弊及协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2)受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2)受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所有推免生要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时间遵照教育部统一规定。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2)受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六、服务范围、服务期及培养1.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的服务范围是农村学校,以中学为主,任教服务期为三年。在任教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2.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在农村学校服务期间边工作、边学习,完成研究生基础课程学习,第四年到我校学习一年,并完成硕士论文答辩,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3.由我校推荐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均由我校负责培养。4.按照文件要求,实施“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相结合,2014年8月前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到签约扶贫县农村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三、推免生遴选条件以下1-5条为必备条件:1.我校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且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3.成绩优秀,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30%以内。4.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具备教师资格条件。5.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6.同等条件下,参加省级师范技能大奖赛获奖及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四、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一)院系报名推荐和公示2013年10月10日—2013年10月13日1.院系成立本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2.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洛阳师范学院“硕师计划”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各种获奖荣誉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原件并附复印件。3.各院系严格按遴选条件推荐2名学生,并在院系内予以公示。(二)院系报送推免生名单及材料1.2013年10月13日各院系将推免学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院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具体推荐“硕师计划”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报研究

一、推免生工作原则1.推免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相关教学院系成立由院系主要负责领导和专业教师代表组成的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的推免工作。2.推免生工作按院系进行,为了更好地选拔出优秀的人才,各院系须严格按遴选条件推荐。3.推免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推免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确定终结果,张榜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