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16日。

师范专业的学生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资助困难生的政策和措施: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1.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及普通专科学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为确保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名时间、办法及费用: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11日-14日到就读所在分院报名、交费,就读分院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分院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由就读分院按附表格式(需附电子文本)统一于4月14日下午5:00前交学生工作处,报名费交到计财处。审查后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由分院统一组织于4月15日-17日到指定的报名网址办理网上报名手续。4月17日下午2:30到学生工

(二)报名时间4月12日-15日。

报名条件1.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及普通专科学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2、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3.身体健康;4.思想品德良好;5.学业成绩合格。

报名办法根据黔招考普[2014]10号“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报名时间4月14日-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