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0.4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0.4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3)学前教育、英语、日语、法学、法学(海商法方向)、社会工作专业:5040元/生·年

第三条学校招生类型:普通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一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学校名称:集美大学(国标代码10390),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二条学校为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生。现有20个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覆盖5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硕士专

第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

(1)美术类专业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0.4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0.4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第十八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院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14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福建省实行“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我院确认福建省艺术类专业联

第十六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艺术类专业 1、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专业考试成绩为福建省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预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退档,再由省考试院匹配、确认录取结果。 我校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我校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1)美术类专业 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

(1)美术类专业 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0.4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0.4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