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吉林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招生组织机构“携手工程(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测试开展需要设立相关工作组,各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既明确工作职责,又注重衔接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组织运行体系。1、综合协调组全面统筹、协调测试工作。发布相关信息、接受来电来访咨询。2、测试考核组负责考核专家库建设,做好命题工作,遴选面试专家;负责制定专业测试有关规定、实施办法以及各项目的测试工作方案;负责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成绩

领导机构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全过程公开并接受监督,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领导机构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

领导机构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书记、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室和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机构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

领导机构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全过程公开并接受监督,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领导机构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

领导机构 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户籍考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以下简称专项自主选拔)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领导机构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吉林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