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2.5万人民币/人/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1.7万人民币/人/年;博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2.5万人民币/人/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1.7万人民币/人/年;

4、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全免学费、半免学费、住宿费补贴、临时困难补助(不超过6000元))★复核时间:每年5月★评发对象:招生处提供名单,主要以华裔留学生为主★评发金额:学费减免(全免学费、半免学费、住宿费补贴、临时困难补助(不超过6000元))★复核时间:每年5月★评发对象:招生处提供名单,主要以华裔留学生为主★评发金额:学费减免

②华侨大学董事会香港办事处,联系人:康振辉地址:北角英皇道367-373号上润中心19楼D座联系电话:00852-25645133,传真:00852-25645557地址:北角英皇道367-373号上润中心19楼D座联系电话:00852-25645133,传真:00852-25645557

(一)考试方式:报名参加华侨大学自主招收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考试,须先提交报名材料,若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由华侨大学组织统一入学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参加华侨大学自主招收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考试,须先提交报名材料,若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由华侨大学组织统一入学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请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材料准备完善,并提交至以下地点(邮寄请统一寄至厦门地址):厦门: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管理中心,联系人:岳老师地址:福建省厦门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A1106研究生院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592-6161272泉州: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人:吴老师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杨思椿404,联系电话0595-22692540厦门: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管理中心,联系人:岳老师地址:福建省厦门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A1106研究生院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592-6161272泉州:华

2.报名材料(相关表格请移步“下载专区.境外相关”下载):①《华侨大学港澳台侨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②申请人身份证、护照副本各一份。港澳台考生须加附回乡证副本;华侨考生须加附侨居国居留权证明及我国驻侨居国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副本);④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副本;⑤专家推荐函(两封);⑥2张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一寸照片;⑦报名费:500元人民币。费用一经缴交,恕不退还。

3.报名材料:①《华侨大学港澳台侨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②身份证明材料,其中:港澳台考生:身份证、回乡证复印件;留学生:护照复印件;华侨考生: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原件、过去5年内在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证件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相关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在过去5年内《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港澳台考生:身份证、回乡证复印件;留学生:护照复印件;华侨考生: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原件、过去5年内在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证件复印件、中华

一、报名条件(一)身份条件1.香港、澳门考生,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考生,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华侨考生: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报名时考生

(3)请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材料准备完善,并提交或邮寄至以下地点:

2.报名材料:①《华侨大学港澳台侨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简体版繁体版选择下载);②申请人身份证、护照副本各一份。港澳台考生须加附回乡证副本;华侨考生须加附侨居国居留权证明及我国驻侨居国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副本);④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副本;⑤专家推荐函(两封)(简体版繁体版选择下载)⑥2张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一寸照片。⑦报名费:500元人民币。费用一经缴交,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