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学校根据鉴定单位的意见对鉴定结论做出“合格,同意报考”和“不合格,不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1.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

评卷和计分办法 笔试的答卷由省考试局负责评阅。技能测试由招生学校采取每个专业不少于5个评委现场亮分的方式给分,考试成绩通过去掉高分和低分以后相加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各招生学校在4月20日前将中职生的技能测试成绩报到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4月30日前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招生学校,由各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3.户籍在我省,在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考生向报考学校缴纳了考试费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3.请考生双面打印。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5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且安置地在海南的退役军人答案来源于2021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对口单独招生简章

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5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且安置地在海南的退役军人答案来源于2021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对口单独招生简章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5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且安置地在海南的退役军人答案来源于2021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对口单独招生简章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5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且安置地在海南的退役军人答案来源于2021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对口单独招生简章

1.此表供往届考生和从业人员使用。招生学校根据鉴定单位的意见对鉴定结论做出“合格,同意报考”和“不合格,不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